申请评定的产品必须是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单款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不含税)或实际缴纳增值税达到40万元。
被评定为重大新产品的,按照有关规定,可申请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被认定为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的相关企业,于评定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