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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新个体经济需有新作为
冯海宁
  □ 冯海宁

  新闻背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为新个体经济提供了更大舞台,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个体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相关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员规模大约2018.8万人,微商行业市场总体规模达到6835.8亿元。具有新个体经济特点的微商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这说明,新个体经济发展已经积累了经验、具备了基础。此次13部门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又给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政策春风。

  鼓励新个体经济等就业新模式,既是保就业之举,也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关键选择。可以预见,新个体经济在新政策助力下,必将迎来更快发展,不仅新个体经济参与者会受益,而且会给中国经济带来新活力。这不仅可以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消费增长,还有利于培养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精神。

  但需要指出的是,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不能止于现有认知,不能止于现有政策措施,还要继续围绕“新”字做文章。因为新个体经济在实践中还会出现很多新业态、新模式、新探索,那么政策层面要为个体创新创业预留足够空间。比如,应针对新个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消费及维权问题,拿出新的解决方案。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打破惯性思维,根据新个体经济的特点,跟进完善相关服务和监管措施。

  当然,鼓励新个体经济发展只是上述《意见》的一部分。此外,这次发布的《意见》还包括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等鼓励措施。这些措施对于促进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未来还需要有新作为,细化每一项政策措施,以更务实的态度让政策支持从纸上变成个体公民与企业实实在在的福利。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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