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跃
新闻背景: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应该认识到,传统家庭教育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而《促进法》的制定实施,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促进法》明确了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各级政府均有指导家庭教育职责。让《促进法》助力家长当好“第一位老师”,一方面须强化宣传。相关部门要创新形式,不断强化《促进法》宣传,切实提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学法知法,做懂法守法的践行者。另一方面须提升家长教育能力。各地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不断增强师资、提升教学水平,让其真正成为培养合格家长的“母校”,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与学校教师紧密配合,发挥自己的优势,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