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钟舟)近日,记者从县教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忠县出台《忠县教育人才引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待遇保障方面,最高年收入可达67万元。
《办法》明确了需引育的5类人才。第一类: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第二类:在省级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第三类:在省级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第四类:在区县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第五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高校紧缺学科毕业生。
《办法》指出,引进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第一至四类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五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引进后不纳入编制管理的,年龄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