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重庆日报消息 (记者 杨铌紫)近日,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文,从即日起至全市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期间,全面禁止连晴高温期间一切野外用火。
此次禁止野外用火的类别为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林区内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野外吸烟、烧蜂(蚁)窝、烧香烧纸、野炊、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