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动用维修资金 答:依规使用
市民反映: 听说服务忠县冠和财富广场小区的重庆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忠县分公司想动用大修基金。请问物业公司有权动这笔钱吗?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房屋大修基金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四条,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和应急简易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应急简易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企业提出。如果符合应急简易程序,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立即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实地查勘现场,出具证明。然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立即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如果不符合简易程序,应由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方可动用。
感谢您对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048)。
问:墙面脱落 答:共同商讨
市民反映: 前段时间受大雨影响,城区新华支路19号附14号室内墙体墙面已全部脱落,请问何时可以解决?
忠县忠州街道办事处回复:经调查核实,由于该楼栋无物管也无楼栋长,忠州街道白桥溪社区网格员在住户群内提出“举办楼栋议事会”以及收集住户对于共同修缮墙面的方案,但住户反馈较少且意见难以统一。社区网格员将再次收集住户共同修缮墙面的建议,共同商讨具体事项。
感谢您对忠州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记者 伍云燕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