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忠县检察院干警在办案中发现,某碎石厂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江岸边堆放鹅卵石,且存放地正好位于当日长江水位线169.960米处。
此次巡河的检察干警回忆,堆码的鹅卵石有3层楼高,一些从顶部散落的石子还直接浸泡在江水之中。经测量,沿长江河道边堆放的鹅卵石占地长约50米、宽约30米,高约10米,重量约7万吨。鹅卵石的堆放点位于三峡库区消落区内,不仅侵占了岸线资源,还对长江河道的安全构成威胁。
在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后,4月8日,忠县检察院检察长黄雄前往事发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并进行释法说理。同时,该院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监督相关违法主体停止违法行为,并将非法经营的港口恢复原状和依法履行对消落区的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消落区的生态保护,完善消落区标牌标识的设置,严格落实消落区的审批使用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涉事企业整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忠县检察院。不到半个月时间,堆放在消落区的7万吨鹅卵石全部完成转运清理工作。同时,该区域周边还加固围挡、实行断道,放置相应环保标识、标语,防止砂石堆码“重回”消落区。
据统计,2018年以来,忠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巡查50余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6条,已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目前已整改完成1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