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4年8月31日。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实施日期是哪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一百零一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1991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单位是哪个?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级次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由哪些内容组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