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位于东溪镇,以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将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弘扬良好家风贯穿于家事审判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向上向善、尊老爱亲。建立亲情多维修复机制,采用“上门、微笑、倾听、事例”四大调解方式,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同时,该庭将所审理的典型案例改编成故事性强、具有教育意义的文艺作品,如法治微电影《心里的刀子》,法治教育情景剧《冬儿》《孩子,我们回家》,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争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重庆市青年文明号”等多项国家级、市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