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3月30日,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桂东沙田,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在此基础上,1947年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是: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一、说话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