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记者 连肖)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印发。全市157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正式公布,自2023年1月16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通知》指出,“重庆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中公布的医疗机构,为试行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已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按规定申报并经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参照试行。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自行开展相关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