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 (记者 何春阳)5月3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重庆市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对用户投诉,快递企业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答复用户办理情况,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这是《重庆市邮政条例》自2012年11月通过后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条例涵盖了推动邮政业数字化发展,促进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邮政业绿色发展,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