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忠县法院住宿楼B栋1单元楼下有人违法占用公用区域,私设栏杆,严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便利性。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我委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现忠县法院宿舍楼B栋1单元1-2业主私设栏杆,擅自圈占业主公共区域的情况属实。在与该业主取得联系后,我委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拆除安装的栏杆,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若该业主未在规定期限拆除,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54660117)。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记者 伍云燕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