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5日 星期三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问:私设栏杆 答:限期拆除

  市民反映: 忠县法院住宿楼B栋1单元楼下有人违法占用公用区域,私设栏杆,严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便利性。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我委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现忠县法院宿舍楼B栋1单元1-2业主私设栏杆,擅自圈占业主公共区域的情况属实。在与该业主取得联系后,我委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拆除安装的栏杆,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若该业主未在规定期限拆除,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54660117)。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记者  伍云燕  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乡镇农村
   第04版:社会民生
塑造文明商贸空间 持续巩固卫生成果
忠县200名运动员参加市第七届运动会
敲响法治“上课铃”
健康送万家
问:公厕管护 答:提升完善
秋分时节如何养生?这份健康指南请收好
问:私设栏杆 答:限期拆除
“不是自己的不能要,用着心里也不踏实”
遗失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