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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问:物管费标准 答:按规收取

  市民反映: 位于忠州街道红星社区的金科·集美江山小区与金科·御江城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同一个,为何二者的物业费不一样?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经查,金科·集美江山小区位于忠州街道红星社区。该项目(原名称为益欣·御江城)一期建筑面积92163.22平方米,由重庆粮食集团全额控股的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经前期物业招投标,选聘重庆益欣馨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其住宅物业服务费价格为高层1.2元/月·平方米、多层花园洋房1.5元/月·平方米,于2015年2月在我委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2018年5月,因国有企业改革要求,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科地产达成协议,联合开发建设第二期项目。开发企业名称仍为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项目名称由益欣·御江城更名为金科·集美江山。原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重庆益欣馨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国有企业改革注销。

  2018年9月,建设单位与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金科物业服务公司重新签订集美江山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改变原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和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向我委重新进行了备案。该项目二期规划建筑面积为461906.63平方米,已建好交付业主使用面积149591.53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其住宅物业服务费价格为1.8元/月·平方米,物业企业是按照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收取物业费。金科物业服务企业已将收费的价格标准在县发改委备案,具体的收费价格等相关事宜,建议您咨询县发改委。我委督促物业企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争取业主对物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54246048)。 

  问:收费标准 答:多元计费

  市民反映: 忠县救护车出车救人的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根据渝价〔2004〕143号文件规定,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收费标准为5公里内20元,超过5公里,每公里加收3元;接送传染病患者加收25元感染防护费;监护型救护车在普通救护车收费基础上每公里加收1元。

  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54454215)。 (记者 伍云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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