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伯华)近日,花桥镇居民胡某某与王某某即将对薄公堂的纠纷,在县检察院检察官及当地特约调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共同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这是县检察院推进“一镇街一检察官”机制取得成功案例之一。
此前,胡某某与王某某因地界纠纷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王某某及其妻子面部受伤,之前经多个部门数次调解无果后进入司法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发现嫌疑人经济困难(系低保户,其父患癌症,其妻患精神疾病,有两个未成年子女),若简单一诉了之,不利于双方矛盾纠纷化解,且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为此,县检察院在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在起诉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当天,在检察官的主导下,各位调解员协同发力,通过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和情绪疏导,最终在众人见证下,嫌疑人当场致歉、赔偿款即时到位,双方郑重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场情、理、法交融的深度调解,成功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促进轻微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安排29名骨干检察官“一对一”联系对接29个乡镇(街道),以“一镇街一检察官”为抓手,努力构建“家门口”融合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全力打通检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