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黄某、崔某利用电捕鱼工具在长江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时,被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忠县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民警批评教育,黄某、崔某均对自己的非法捕捞行为感到后悔,并认识到错误。为了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的过错,黄某、崔某出资2万元购买鱼苗,投放到长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