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收取的1995年至2017年的临时建设保证金、档案保证金、弃土保证金、规划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扬尘污染保证金、开挖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资金。因时间久远,加之部分单位及个人至今无人前来我委办理退款事宜或作出合理说明且无法联系,现特登报告知。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持有效缴款凭证于2018年9月1日前到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办理退款等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54237870
联系人:陈朝金
忠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