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全国爱卫办近期组织专家对2019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各地高度重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在获得国家卫生城镇荣誉称号后,持续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忠县于2013年12月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2016年,我县首次接受并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复查。2019年下半年,我县接受了全国爱卫办第二次复查,并于今年8月通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