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男子张某通过微信,以4至6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淫秽视频598段,再以每段视频约21元的价格先后贩卖给汪某某、向某某等微信好友,共计贩卖淫秽视频72段,获利约1500元。
2020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忠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执行逮捕。忠县人民检察院于9月27日向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被告人张某系成年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明知是淫秽视频,仍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向他人贩卖,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腐蚀人们的思想,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供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