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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不吸烟 保护健康我做起
伍云燕

  本报记者  伍云燕

  公共场所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公共场所不吸烟,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健康的一份责任。自忠县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市民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公共场所禁烟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识。但记者日前走访城区部分餐馆、商场、居民小区发现,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现象仍有发生,有待改进。

  5月16日,记者来到金天门批发市场,在入口处便看到地上有不少烟头。批发市场内设有禁烟提示牌,但通道上、店铺内仍有不少人吸烟,且大部分人吸完烟后随手将烟头扔到地上。记者随机询问一家店铺的经营者:“公共场所不是禁烟吗?你们这里怎么还有人抽烟、乱扔烟头?”“来的都是客。作为商家,不好劝导顾客不要抽烟。遇到好说话的,会自觉把烟灭了;遇到脾气大的,不但做不成生意,还会被骂几句。”这名经营者无奈地说道。

  家住御府豪庭小区的牟先生介绍,平常乘坐电梯有时会碰到个别居民叼着烟就进来了。有几次自己好心提醒,反而遭了白眼。

  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地方,发现餐馆、网吧、车站等公共场所成为吸烟的“重灾区”,时常可见烟民随意点起香烟,吞云吐雾,全然不顾周围人的感受。

  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等陋习为何屡禁不止?记者通过走访总结出以下原因:

  一是一些烟民没有自觉性,公共场所禁烟意识淡薄,一旦犯了烟瘾,就不顾他人感受,觉得“小抽无妨”。还有的烟民没有认识到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认为抽烟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二是个别商家为了保证客源,做成生意,明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也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般不会对吸烟的顾客加以制止。

  三是虽然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和禁止乱扔垃圾的相关规定,但处罚力度较小,相关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处罚措施并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无法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烟民形成震慑。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公共场所禁烟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和努力。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这意味着,市民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会被处罚。

  “全县各公共场所采取的禁烟方法主要有设置禁烟标识,设立吸烟区等。目前,我县控烟行动取得一定进展。”该工作人员介绍,我县以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单位为重点,制定各类场所无烟环境建设标准和指南,采取明察暗访、召开会议、现场督导、联合办公等措施,加强无烟机关、无烟卫生健康系统、无烟学校建设,倡导开展无烟企业、无烟家庭创建活动。目前,全县无烟党政机关单位达34家。

  医疗卫生系统要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联合学校、社区开展禁烟讲座,宣传烟草对人体、家人和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对科学戒烟、远离烟瘾、拒绝二手烟等市民关心的话题进行讲解,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从而取得社会公众支持,使更多人参与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历年来,全国各地因吸烟引发的火灾事故不少。县消防救援大队可利用典型案例引导市民不要乱扔烟头,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乱扔烟头导致火灾事故,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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