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忠明)近日,记者从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获悉,四类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四类就业困难人员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市内户籍“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以上四类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后,再就业从事家政服务、摊贩、个体工商户雇工或网约车驾驶员四种灵活就业工种之一,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个人名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要到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个人参保窗口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需本人到就业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