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建华)近日,G50沪渝高速公路重庆忠县段,3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忠县收费站下道时被民警拦停并接受调查。
经调查,这3名摩托车驾驶员相约自驾旅行,从湖北出发,途径忠县收费站时下道休息,被正在执勤的高速公路执法民警现场查获。3名摩托车驾驶员被依法罚款100元和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公路执法民警提醒,《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第六十四条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摩托车或者随意上下乘客、装卸货物、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