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筑牢司法屏障守护一江碧水
——忠县持续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纪略

  本报记者 伯华

  初冬时节,位于长江忠县段的独珠江村风景迷人,一江碧水绕村而过,古朴的院落掩映在绿树之间,层层梯田错落有致……

  “经过整治后,再也看不见乱排污水的情况了。环境越来越好,游客也越来越多。”近日,忠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联合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到忠州街道独珠江村回访某民宿排污整改情况时,村民刘某高兴地说。

  今年上半年的一天,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的线索,称独珠江村某民宿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污染流域水质。经长江生态检察官调查,该民宿的化粪池处理能力不足,加上排水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化粪池污水、餐厨污水混入雨水排放管道直接外排,进入排水沟,最后流到了长江,污水排放量超标。

  “当务之急是采取紧急措施堵住污染源头,防止污水继续直排长江。”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民宿排水管网进行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在相关行政部门督促下,民宿投资方马上开展整治。最后经忠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工作人员等再次前往现场,确认民宿污水处理实现了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治理污水直排长江仅是忠县长江生态检察官联合河长办等单位保护辖区长江流域环境的缩影。近年来,忠县检察院在办案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1+4+5”工作机制: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这个“1”,对外通过跨区域协作、“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及公益诉讼进党校等4项机制强化沟通协作,对内通过完善一体化办案模式、智慧借助机制、公益诉讼志愿者制度、恢复性司法实践、智能化技术辅助等5项措施提升办案能力。

  “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多层次、多角度的,需要各方面广泛协作凝聚保护共识,编织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网。”长江生态检察官程巧巧说。

  数月前,有人举报国家4A级景区忠县石宝寨内临长江边堆放的大量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岸线环境,更让美景受损。该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张峻来到涉案现场勘查发现,石宝寨围墙旁边有一堆4米高的建筑弃料“小山丘”,约5吨,不仅占用长江消落区土地,影响长江生态,还拉低了石宝寨的“颜值”。

  经查,此“小山丘”系重庆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在维修加固石宝寨景区时遗留,工程结束后,未按要求对消落区进行复绿、恢复生态功能。

  县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河道(消落区)管理职责,督促该公司及时清理消落区内的建筑弃料,同时加强对河道(消落区)使用行为的审批、监管,确保河道(消落区)在落实生态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调查,通过与该公司沟通,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将石宝寨周边消落带建筑垃圾全部清理,恢复生态功能。

  “岸线是长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稀缺性,是有限的宝贵资源。非法占用消落区不仅影响景区观赏体验,也破坏长江岸线资源,威胁河道安全。”张骏表示。

  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忠县检察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来,一体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5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7件,督促清理侵占长江消落带的危险固废、建筑垃圾等近20万吨,督促追缴生态补偿、修复费用1500余万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专题
   第04版:社会民生
以忠为魂育新人
筑牢司法屏障守护一江碧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进社区”
推动数字经济与民营企业深度融合 激发发展新动能
县政协党组2024年第21次会议暨县政协十五届四十五次主席会议召开
用更多“15分钟之变”传递数字之惠
广告